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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當宣傳受約束
或將影響驗收備案結果
5月5日,北京市網貸行業協會通知稱,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期間,各網貸機構不得對社會公眾做不當宣傳,以免影響驗收備案。一經核查,將向本市金融監管部門上報。
事實上,伴隨著網貸平臺銀行存管的推進,不少平臺以此宣傳進行增信。而監管明確禁止網貸平臺拉存管銀行做“墊背”宣傳。在今年2月,銀監會發佈的《網絡借貸資金存管業務指引》中明確,存管人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,不對網貸交易行為提供保證或擔保,不承擔借貸違約責任。除必要的披露及監管要求外,網貸機構不得打著存管人的旗號做營銷宣傳。
此外,在通知中,北京市網貸協會稱,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發佈博客創意旅店王智明的《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》中第二項第四條,“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行為:互聯網金融領域廣告等宣傳行為應依法合規、真實準確,不得對金融產品和業務進行不當宣傳。未取得相關金融業務資質的從業機構,不得對金融業務或公司形象進行宣傳。取得相關業務資質的,宣傳內容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,需經有權部門許可的,應當與許可的內容相符合,不得進行誤導性、虛假違法宣傳”。
網貸平臺的虛假宣傳問題一直存在,“國資背景”、“銀行存管”、“協會會員單位”等均會被平臺拿來做增信,而其中不乏一些虛假宣傳。如曾自稱為“互金協會第一批會員”的同江金融,就疑似跑路,被警方立案偵查。目前,同江金融已經從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成員中除名。據國傢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傢委員會發佈的一期《互聯網金融監測情況報告》指出,自系統建設至4月底,累計發現涉嫌誘導性宣傳平臺數量1771傢。
除瞭宣傳之外,網貸平臺也需要履行信息批露的義務。銀監會正在制定《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信息披露指引》,分析人士指出,這一指引下王智明 老虎發後,部分網貸平臺的“遮羞佈”很快會被扯掉。
王智明 博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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